第一条 为规范汉传佛教活动场所(以下简称“场所”)举办的禅修活动,做好信教群众引导服务工作,构建积极健康的宗教关系,根据《宗教事务条例》《宗教活动场所管理办法》《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等法规规章以及《全国汉传佛教寺院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为规范汉传佛教活动场所剃度收徒活动,依据《全国汉传佛教寺院管理办法》《汉传佛教教职人员资格认定办法》等相关规定,秉承十方丛林精神,结合汉传佛教传统,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 为践行佛教慈悲护生理念,规范佛教界放生活动,维护生态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宗教事务条例》《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管理办法》《水生生物增殖放流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佛教教义与传统,制定本办法。
2005年至2025年,《宗教事务条例》已施行20年。这20年,是我国宗教工作不断探索与发展的20年,也是我国宗教事务管理在法治轨道上稳步前行的20年。
7月3日下午,市民宗局召开推进全面从严治教工作部署会。市委统战部副部长、市民宗局局长俞雪坤出席会议并讲话。市民宗局领导班子成员,市各宗教团体及杭州基督教青年会、杭州基督教女青年会负责人,天主教杭州教区神甫代表,局机关各处室和服务中心负责人等参加了此次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