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佛教协会会长 光泉法师开展 “学法规、守戒律、重修为、树形象” 教育活动,是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的必然要求,是促进宗教健康传承的关键举措,更是全面从严治教的重要抓手。为深入贯彻落实上级关于教育活动的多次会议精神,浙江省佛教协会切实发挥主体作用,在2025年10月31日上午的省宗教团体联席会议召开后,于当天下午立即组织召开八届十八次会长会议暨浙江佛教界开展“学法规、守戒律、重修为、树形象”教育活动部署会,省佛协领导班子成员、各地市佛协会长、省佛协副秘书长、省内佛教院校相关负责人、会本部全体教职人员和工作人员参会,会议讨论研究了《关于在浙江省佛教界开展“学法规、守戒律、重修为、树形象”教育
(2025年12月27日中国佛教协会第十届理事会第五次会议修订)佛制戒律,祖立清规,旨在防非止恶,安身进道,光大法门,造福社会。本此精神,订立共住规约,全寺上下,均须遵守。一、全寺僧众必须爱国爱教,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遵守宪法、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自觉维护国家统一,促进宗教和顺、社会和谐、民族和睦,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持我国佛教中国化方向。二、全寺僧众必须以寺为家,勤修三学,恪遵六和。三、全寺上下均须谨遵佛制,戒行清净,慎护讥嫌,自重自尊,僧仪整肃,犯根本大戒者,不共住。四、住持依选贤制产生,每届任期5年。同一佛教活动场所连续任职不超过
(2025年12月27日中国佛教协会第十届理事会第五次会议通过)佛教居士,皈依三宝,居家修行。为护持道场清净,善护身、口、意业,令正信增长,正法久住,现依国家法律、法规,结合佛教教义和传统,立此守则,凡皈依三宝之居士,当敬慎遵守:一、拥党爱国,守法遵规。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正确处理国法与教规关系,增强国家意识、法治意识、公民意识,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持我国佛教中国化方向。二、恭敬三宝,正信正行。遵守佛教基本教规,学习如来所制居士学处,修诸福德资粮。进入寺院,衣履整洁,言行端肃。以法为依,研习佛法义理,恭敬僧众,虚
(2025年12月27日中国佛教协会第十届理事会第五次会议通过)第一条 为了规范汉传佛教教务管理,根据《宗教事务条例》《宗教教职人员管理办法》等法规规章和《中国佛教协会章程》及佛教教义教规,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汉传佛教活动场所的主要教职是指汉传佛教活动场所的住持。住持对外代表常住,对内统理大众。担任住持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一)具备汉传佛教教职人员资格;(二)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遵守宪法、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持我国宗教独立自主自办原则,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自觉维护国家统一,促进宗教和顺、社会和谐、民族和
(2025年12月27日中国佛教协会第十届理事会第五次会议通过)第一条 为规范汉传佛教活动场所皈依活动,加强对汉传佛教居士的引导,维护佛教活动场所和信教公民合法权益,根据《宗教事务条例》《宗教活动场所管理办法》《全国汉传佛教寺院管理办法》等法规规章和佛教内部管理规章制度,遵循佛教教义教规,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的皈依活动,是指汉传佛教活动场所按照佛教教义教规和有关仪轨,为自愿信仰佛教的人士举行的皈依三宝等仪式的集体宗教活动。第三条 佛教活动场所举行皈依活动,应自觉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自觉遵守佛教团体制定的规章制度。第四条 佛教活动场所举行皈依活动应在本场所内,由佛教活动场所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