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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佛教协会是全市佛教徒和佛教组织联合的爱国宗教团体,非营利性、自筹自支的社会组织。协会成立于1956年8月,会址设于杭州市西湖区灵隐路法云弄2号。主要宗旨是:团结、带领全市佛教徒坚持爱国爱教,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协助党和政府贯彻党的宗教工作方针、宗教信仰自由政策,依法维护佛教界的合法权益;弘扬佛教教义,兴办佛教事业,发扬佛教优良传统,传承优秀文化,不断加强自身建设;坚持佛教中国化方向,促进佛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积极阐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发挥佛教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积极作用;践行“人间佛教”思想,庄严国土,利乐有情,为维护宗教和睦、民族团结、社会和谐、祖国统一、世界和平作贡献;为助力打造高质量发展共同富裕示范区、宗教中国化和宗教事务治理现代化示范省、宗教中国化实践示范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贡献力量。
会长:月真法师
常务副会长:戒兴法师
副会长:智圆法师
副会长:戒清法师
副会长:念顺法师
副会长:演通法师
副会长:惟尘法师
副会长:圆诠法师
副会长:智光法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本会定名为杭州市佛教协会。英文译名:THE BUDDHIST ASSOCIATION OF HANGZHOU。英文缩写B.A.H。
第二条 本会是全市佛教徒和佛教组织自愿联合的地方性、非营利性爱国宗教团体和教务组织。
第三条 本会的宗旨是:团结、带领全市佛教徒坚持爱国爱教,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协助党和政府贯彻党的宗教工作方针、宗教信仰自由政策,依法维护佛教界的合法权益;弘扬佛教教义,兴办佛教事业,发扬佛教优良传统,传承优秀文化,不断加强自身建设;坚持佛教中国化方向,促进佛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发挥佛教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积极作用;践行“人间佛教”思想,庄严国土,利乐有情,为维护宗教和睦、民族团结、社会和谐、祖国统一、世界和平作贡献;为助力打造高质量发展共同富裕示范区、宗教中国化和宗教事务治理现代化先行省、杭州城市之窗,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贡献力量。
秘书长:胡胜军
常务副秘书长:邓安松
副秘书长:心如 淳善 智仪 普光 兴慈
衍空 念性 慧仁 明行 戒法
广兴 乾良 张浩
会本部内设机构:
办公室:87968180
财务部:87985499
工程部:87985489
教务部:87972880
总务部:87981779
慈缘服务部:87991980
医务室:87961565

(2025年12月27日中国佛教协会第十届理事会第五次会议修订)佛制戒律,祖立清规,旨在防非止恶,安身进道,光大法门,造福社会。本此精神,订立共住规约,全寺上下,均须遵守。一、全寺僧众必须爱国爱教,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遵守宪法、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自觉维护国家统一,促进宗教和顺、社会和谐、民族和睦,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持我国佛教中国化方向。二、全寺僧众必须以寺为家,勤修三学,恪遵六和。三、全寺上下均须谨遵佛制,戒行清净,慎护讥嫌,自重自尊,僧仪整肃,犯根本大戒者,不共住。四、住持依选贤制产生,每届任期5年。同一佛教活动场所连续任职不超过
(2025年12月27日中国佛教协会第十届理事会第五次会议通过)佛教居士,皈依三宝,居家修行。为护持道场清净,善护身、口、意业,令正信增长,正法久住,现依国家法律、法规,结合佛教教义和传统,立此守则,凡皈依三宝之居士,当敬慎遵守:一、拥党爱国,守法遵规。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正确处理国法与教规关系,增强国家意识、法治意识、公民意识,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持我国佛教中国化方向。二、恭敬三宝,正信正行。遵守佛教基本教规,学习如来所制居士学处,修诸福德资粮。进入寺院,衣履整洁,言行端肃。以法为依,研习佛法义理,恭敬僧众,虚
(2025年12月27日中国佛教协会第十届理事会第五次会议通过)第一条 为了规范汉传佛教教务管理,根据《宗教事务条例》《宗教教职人员管理办法》等法规规章和《中国佛教协会章程》及佛教教义教规,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汉传佛教活动场所的主要教职是指汉传佛教活动场所的住持。住持对外代表常住,对内统理大众。担任住持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一)具备汉传佛教教职人员资格;(二)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遵守宪法、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持我国宗教独立自主自办原则,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自觉维护国家统一,促进宗教和顺、社会和谐、民族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