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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佛教协会是全市佛教徒和佛教组织联合的爱国宗教团体,非营利性、自筹自支的社会组织。协会成立于1956年8月,会址设于杭州市西湖区灵隐路法云弄2号。主要宗旨是:团结、带领全市佛教徒坚持爱国爱教,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协助党和政府贯彻党的宗教工作方针、宗教信仰自由政策,依法维护佛教界的合法权益;弘扬佛教教义,兴办佛教事业,发扬佛教优良传统,传承优秀文化,不断加强自身建设;坚持佛教中国化方向,促进佛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积极阐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发挥佛教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积极作用;践行“人间佛教”思想,庄严国土,利乐有情,为维护宗教和睦、民族团结、社会和谐、祖国统一、世界和平作贡献;为助力打造高质量发展共同富裕示范区、宗教中国化和宗教事务治理现代化示范省、宗教中国化实践示范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贡献力量。
会长:月真法师
常务副会长:戒兴法师
副会长:智圆法师
副会长:戒清法师
副会长:念顺法师
副会长:演通法师
副会长:惟尘法师
副会长:圆诠法师
副会长:智光法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本会定名为杭州市佛教协会。英文译名:THE BUDDHIST ASSOCIATION OF HANGZHOU。英文缩写B.A.H。
第二条 本会是全市佛教徒和佛教组织自愿联合的地方性、非营利性爱国宗教团体和教务组织。
第三条 本会的宗旨是:团结、带领全市佛教徒坚持爱国爱教,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协助党和政府贯彻党的宗教工作方针、宗教信仰自由政策,依法维护佛教界的合法权益;弘扬佛教教义,兴办佛教事业,发扬佛教优良传统,传承优秀文化,不断加强自身建设;坚持佛教中国化方向,促进佛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发挥佛教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积极作用;践行“人间佛教”思想,庄严国土,利乐有情,为维护宗教和睦、民族团结、社会和谐、祖国统一、世界和平作贡献;为助力打造高质量发展共同富裕示范区、宗教中国化和宗教事务治理现代化先行省、杭州城市之窗,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贡献力量。
秘书长:胡胜军
常务副秘书长:邓安松
副秘书长:心如 淳善 智仪 普光 兴慈
衍空 念性 慧仁 明行 戒法
广兴 乾良 张浩
会本部内设机构:
办公室:87968180
财务部:87985499
工程部:87985489
教务部:87972880
总务部:87981779
慈缘服务部:87991980
医务室:87961565
近日,国家宗教事务局令第19号公布了《宗教活动场所管理办法》,自2023年9月1日起施行,2005年国家宗教事务局公布的《宗教活动场所设立审批和登记办法》同时废止。《办法》的公布施行,对于深入贯彻落实《宗教事务条例》,维护宗教活动场所和信教公民的合法权益,提升宗教活动场所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办法》共10章76条,完善了宗教活动场所管理制度。《办法》规定宗教活动场所筹备设立和登记的程序要求,规范宗教活动场所的管理,明确宗教活动场所成立管理组织,实行民主管理,建立健全人员管理制度,规范本场所人员的宗教活动、社会活动、对外交流等。明确宗教活动场所在宗教活动管理、建设管理以及
新华社北京10月30日电中共中央关于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决定(2022年10月29日)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把全党全国各族人民的思想统一到党的二十大精神上来,把力量凝聚到党的二十大确定的各项任务上来,作出如下决定。一、充分认识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重大意义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于10月16日至22日在北京举行。这是在全党全国各族人民迈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关键时刻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大会,是一次高举旗帜、凝聚力量、团结奋进的大会。大会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
针对江苏南京玄奘寺发生的损害国家利益、伤害民族感情的恶劣事件,日前国家宗教事务局发出通知,紧急部署各地指导宗教界深刻汲取教训,举一反三,对宗教活动场所开展全面自查整改,发现问题立即纠正,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国家宗教事务局要求各地加大对宗教活动场所、宗教院校、宗教团体的督导巡查力度,指导宗教团体健全规章制度,支持宗教界全面从严治教,切实提高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约束的水平。加强对宗教界的思想引领,指导宗教界持续深入开展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深化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学习,引导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切实增强宗教界人士的国家意识、公民意识、法治意